法律分析:一、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详细规定
在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核准,执行死刑。
二、高级人民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高级人民核准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如果没有被告人上诉、人民抗诉的情况,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核准。高级人民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并且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如果原判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裁定发回重审;
3.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因此高级人民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是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