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我国国家税务总局的查验平台可以对法定的进行查验、使用等相关操作。根据我国《专用使用规定》,一般纳税人应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法律客观:
《专用使用规定》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