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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补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出资不真实的股东对未在出资本息范围内清偿公司债务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权利受,股东出资不真实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新股优先认购、剩余财产分配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

4、股权转让隐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真实的,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可以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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