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等经济补偿,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