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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林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立案标准: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四十亩以上还有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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