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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能执行配偶的财产吗

来源:九壹网

个人债务一般不能执行配偶的财产。但如果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那么该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配偶的财产用于清偿。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人自行承担。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债务纠纷连累家人怎么办?

个人债务纠纷,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需要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子女或者父母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三、民法典夫妻个人债务离婚后怎么偿还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后由个人偿还,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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