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收到假但已入账,会计是否构成犯罪?

收到假但已入账,会计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九壹网

会计收到并入账假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以假报销牟利属于违法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如果虚开专用以骗取国家税款,且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会计收到假并已入账的,可能会被判刑。用假报销牟利属于违法行为,有可能招致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处罚;如果虚开专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会计收到假后入账,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会计收到假后入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会计人员明知或应知其收到的是虚假的,并且故意将其入账,这种行为可以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转让、使用虚假的行为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会计人员作为参与者之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刑罚取决于案件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因此,会计人员应当保持警惕,对收到的进行认真核实,如发现虚假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以避免自身涉嫌刑事犯罪。

结语

会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收到的进行认真核实,切勿故意将虚假入账。明知或应知其收到的是虚假的,并故意入账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参与者之一,会计人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会计人员应保持警惕,发现虚假应及时报告,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以避免自身涉嫌刑事犯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