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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帮人充值会判刑吗?

来源:九壹网

犯法,营利为目的,为网站担任代理,引诱他人参与,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罪的共犯论处。

一、的网站如何认定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三)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

二、开设赌场罪最新判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开设赌场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如果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或者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的,则要根据开设赌场罪,从重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建立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的;或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或者参与网站利润分成的,都属于在网上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

三、网络被骗怎么才能报警

网络被骗可以打110报警。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作为网站的代理人接受投注的,参与网站利润分享的是违法行为,利用网络实施诈骗数额较大的500-1000元以上,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诈骗5000-2000的属于巨额,判处3-10年有期徒刑。根据相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罪的共犯论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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