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欠债可不可以执行房产,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具体如下:
1、债务人欠债不还,在判决后履行的,不可以执行房产;
2、债务人欠债不还,在判决后仍不履行,可以进行强制执行,如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支付债务,可以执行房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