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要求举行听证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到起诉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认为征收土地补偿不合理的,可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是什么程序
国家土地房屋征收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
2、市、县级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
3、市、县级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对征地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二、农民拒绝征地,违法建筑,应该怎么处理
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裁决,对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