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涉外婚姻如何申请登记

涉外婚姻如何申请登记

来源:九壹网

涉外婚姻申请登记的程序如下: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等材料。

一、要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领结婚证材料如下: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签字声明;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和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华使馆认证或者驻华使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或者驻华使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领取结婚证需满足法定条件:双方均无配偶,申请人必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自愿并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的申请;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