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服刑期间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话,那么剥夺政治期间是不计算工龄的。
刑满就业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在国家没有新规定之前,可暂按以下意见处理:
1、犯人刑满在单位就业的,被批准转为固定职工的,其恢复政治权利后在该单位就业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未转为固定职工被清理或遣送回原籍以后参加了工作的,其在单位就业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3、人员期满在单位就业的,其工龄计算也按上述意见办理。
4、但原是固定职工的人员,未被开除公职的,其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