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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如何罚?

来源:九壹网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按照《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一下措施给予相应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及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以上两项最终处理表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5天之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一、构成商标侵权的要素有哪些?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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