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复第1、2联(即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专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制合法证明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第1、2联(即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