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和土地的区别如下:
1、税收对象不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而土地的纳税人是土地出让方或者承购方;
2、税率不同:土地使用税的税率相对较低,通常为土地面积的百分比,而土地的税率相对较高,通常为土地增值额的百分比;
3、税收范围不同:土地使用税主要针对土地的占用和使用,而土地主要针对土地的流转和增值;
4、征收时间不同:土地使用税按年度征收,而土地在土地流转时一次性征收。
土地的立案标准:
1、土地流转:土地必须进行流转才能征收土地。土地流转包括土地出让、土地转让、土地赠与等行为;
2、增值额:土地是根据土地的增值额来计算的。增值额是指土地流转时,流转价格与原取得价格的差额。增值额是土地立案的主要标准之一;
3、税率:土地的税率是由规定的,目前税率为30%;
4、立案条件:土地的立案条件包括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土地增值额计算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才能立案征收土地。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税和土地是两种不同的税种,各自针对的对象、范围、税率和征收时间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