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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成立后财产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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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诈骗罪成立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刑情节考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 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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