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住所地。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未签合同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么
有。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合同产生民事纠纷的,如果是合同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管辖,如果是其他纠纷的,由被告所在地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借贷合同纠纷管辖是哪里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
借款合同纠纷也是合同纠纷的一种,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在借贷合同纠纷中,被告所在地好确定,但是对于合同履行地一直存有争议,尤其是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出借人所在地是借款合同履行地还是借款人所在地为借款合同履行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借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管辖的情况下,若借款人与出借人所在地不一致,出借人往往会在自己所在地提起诉讼,而借款人往往会向提出管辖权异议,导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久拖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