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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有权利要回在公司的个人资料吗?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辞职后用人单位是无权扣留离职员工档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可以保存所说的个人资料(比如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还有入公司填的入职表里面有家庭成员等)、只是不能扣留劳动者的各种证件原件。当然,作为劳动者,离职时也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返还上述资料(是否返还,须经协商一致)。如果掌握原公司非法利用离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情况,可以此为由,要求单位返还资料。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付清工资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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