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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是怎么启动的

来源:九壹网

公司清算启动分为:

1、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

一、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拖延清算、违法清算的;

2、公司出现了法定解散事由,但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除外;

3、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申请。

二、解散和清算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上的区别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缘由上的区别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般解散原因、强制解散原因、股东请求解散。一般解散原因是只要出现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强制解散原因是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命令公司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3、程序顺序上区别

解散程序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

只有在对公司清算后,才能使得相关权利义务得以消灭和转移,公司才能最终终止。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

三、企业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有什么区别?

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4、债权人的作用不同。

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联系:

1、清算的目的相同。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自行清算时清算组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3、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宣告破产。

4、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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