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判决和裁定有哪些区别?

刑事判决和裁定有哪些区别?

来源:九壹网

刑事裁定和刑事判决的区别: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决定。

(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驳回自诉、驳回上诉或抗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停止执行死刑、依法应予减刑或假释等。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

(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