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认定是由劳动者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定。当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复查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又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上诉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六条: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复查;对复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异议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复查或者组织鉴定;同等条件下,以被鉴定人的最高认定结果为准。
总之,对于工伤认定有异议的劳动者或其近亲属,有复查、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