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法定要件并经过法定程序,缺一不可,否则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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