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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颁布的工伤标准

来源:九壹网

工伤认定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事故伤害、工作前后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伤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之一均可认定为工伤。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与适用

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与适用是指根据劳动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修订和适用的过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变化,工伤赔偿标准需要不断调整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调整工伤赔偿标准涉及到对各类工伤情形的认定、赔偿标准的确定以及赔偿金额的计算等方面。同时,适用工伤赔偿标准也需要考虑到不同地区、行业、岗位的差异性,以确保工伤受害者能够获得公平和合理的赔偿。劳动局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制定和发布相关,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与适用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包括多种情形,如工作时间内受伤、职业病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变化,工伤赔偿标准需要不断修订以适应实际需求。调整工伤赔偿标准涉及对各类工伤情形的认定、赔偿标准的确定和金额的计算等。同时,适用标准也需考虑地区、行业、岗位的差异性,确保公平合理。劳动局在制定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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