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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资质投标是否正当?

来源:九壹网

违法转借用无资质实施人签订建筑合同无效。建筑企业需持有资质证书,并在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资质范围或用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禁止他单位/个人使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揽工程。

法律分析

违法。承包人非法转借用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拓展延伸

借资质投标的法律合规性评估

借资质投标是指企业在自身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借用他人的资质进行投标。在法律层面上,借资质投标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合规性问题。首先,需要考虑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招投标法》等,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行业的准入规定。其次,需要评估借资质投标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原则,是否对其他竞标者造成了不正当竞争。此外,还需审查借资质双方的合同关系,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综上所述,对于借资质投标,企业应进行法律合规性评估,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结语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借用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借资质投标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和合规性问题,企业应进行法律合规性评估,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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