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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罪适用的具体刑法判多少年

来源:九壹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判刑标准是:犯此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执行判决、裁定的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

一、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构成的?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为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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