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合并公司必须解散注销,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清算报告、注销登记申请书等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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