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强迫劳动罪立案的规定是: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即应以强迫劳动罪立案追诉。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仍对其进行协助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第六条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应予立案追诉。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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