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2)需带地方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3)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
探监需要注意什么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3、不是每个人都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
通常情况下,与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一般由服刑人员的配偶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提起诉讼,如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管辖。
一、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而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
下列罪犯、根据法律规定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惩、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二、审批程序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监区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监狱派人带领罪犯到省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监狱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机关意见、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监狱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监狱审查后报省局批准)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监狱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监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