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情形如下:
1、股东要求解散的公司是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使股东获得利润和利益。如果公司经营困难严重,陷入经营僵局,股东利益将遭受更大损失,股东设立公司的目的将无法实现,解散公司将成为股东的可能选择。此外,由于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混乱,长期瘫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维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只会加剧公司经济状况的恶化,使股东的投资和权益赔钱;
2、公司解散的问题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当公司经营管理遇到严重困难并继续存在时,股东利益将遭受重大损失,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公司将解散;如果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也将解散。若上述解散原因不存在,股东会也可根据决议解散公司。股东只有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才能请求解散公司;
3、持有公司全体股东的表决权10%上述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综上所述,股东行使本请求权必须满足的法律条件是:公司经营困难严重;解散已成为唯一的解决方案;股东的表决权必须达到全部表决权10%;如果不能解决,股东的请求可以通过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