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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安全事故罪量刑规定?

来源:九壹网

行为人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事故罪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根据本法条可以得出:

1、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2、犯罪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由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使得原本可以得救的人员失去了生还的机会;或使得有关部门没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造成伤员人数、财产损失扩大等情况。

“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在事故发生后不仅自己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而且还指使、授意甚至阻止他人报告,或者逃匿、伪造、破坏事故现场、转移、藏匿、销毁有关证据等情况。

二、谎报安全事故罪一般被拘留多长时间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事故罪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中国刑法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为: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对其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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