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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遭受家庭暴力人的法律保护依据是什么呢

来源:九壹网

遭受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2、《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应当受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规定,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杀害婴儿和其他残疾儿童,以及歧视未成年女性或未成年人。

一、扇耳光没有证据怎么算家暴

(一)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二)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依照法律条款,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二、家暴有出警记录的能判离婚吗

家暴有出警记录的能判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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