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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能否贴罚单?

来源:九壹网

综合执法局贴罚单,机动车被贴罚单分两种情况:交警队和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驾驶人记分未达到12分且罚款已缴纳,记分清除;若罚款未缴纳,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法律分析

综合执法局可以贴罚单。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被贴罚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另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拓展延伸

综合执法局的行政处罚权限如何?

综合执法局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具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执法局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行政处罚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措施。然而,具体的行政处罚权限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综合执法局的职责范围和授权情况来确定。因此,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权限,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综合执法局作为行政执法机构,具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执法局可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行政处罚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具体的行政处罚权限需根据地区和综合执法局的职责范围来确定。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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