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不给立案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享有立案监督权。如果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你可以向提出申请,由进行立案监督。
法条依据: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七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
人民发现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人民接到控告、举报或者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其按照管辖规定向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第五百五十人民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认为需要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办理;认为机关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正确的,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答复控告人、申诉人。
第五百五十九条人民经审查,认为需要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要求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对于有证据证明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起诉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