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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离婚被告人陈述怎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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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离婚后,作为被告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陈述;
1、是否同意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说一下夫妻感情很好的情况,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
2、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
3、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果想抚养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抚养的证据。
离婚起诉的流程有: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
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生效阶段: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即为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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