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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赔偿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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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城中村改造相较于一般的征收拆迁来说,不论是从土地性质还是房屋类型,都更为复杂,所以其补偿标准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迁,城中村土地性质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目前现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分为三种类型。1.已经全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2.虽已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质仍旧为集体土地;3.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集体土地。房屋类型也包括宅基地房屋、临时用地房屋、无证房屋、小产权房、门面房等多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第二款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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