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据别。
现归纳以下几点:
1、基本功能不同。
2、原因不同。
3、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4、时效期间不同。
以原因不同为例,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的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发生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初,是一种既成的事实。
一、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有何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有下列方面:
1、发生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的最后六个月内;
2、法律原因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律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律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无法控制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不同的法律后果,时效中断的法定原因发生前过去的时效期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期实际上是从法定原因发生后重新计算的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暂停计算暂停期,法定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我想离婚,我老公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向人民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男方不同意,也是会准予离婚的。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什么情况下会判离婚
事实判断产生的依据是我国司法实践总结的经验,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法律推导则是看婚姻关系是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
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据是我国司法实践总结的经验,从事实上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