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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量刑标准

来源:九壹网

一、森林火灾量刑标准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但是,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这种情况,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情节,不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至于何为情节较轻,不能只看一个方面的情况,而应该综合分析主客观诸方面的情况,然后进行整体认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如是否属于已满16周岁末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能力人等;

(2)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

(3)犯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如犯罪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犯的对象等。

二、森林火灾事故处理标准是什么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放火罪量刑标准

根据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

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森林的失火案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一)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

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案,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的立案标准详见附表。

(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案,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的立案标准见附表。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的,应当立案;制品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制品价值在20万元以上或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五、我想咨询一下,森林失火会判几年

失火毁林罪,是指违反森林防火管理,过失烧毁森林或者其它林木,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犯过失毁林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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