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不能刑事立案。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必须要有证据来查明事实,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就不能成立;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如果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查实了并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所查实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撤销立案。
一、机关终止侦办决定的意思
机关终止侦办决定是终止侦查的意思,当前的这起刑事案件就有可能会被撤案。撤销案件简称“销案”。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在中国,机关、机关和人民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过侦査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标志此案己不成立。
二、立案后可以找人撤案吗
刑事案件不得随意撤案,撤销案件的类型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中予以明确: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三、逮捕后两个月还能出来吗?
批捕两个月不一定能释放。如果逮捕两个月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证据不足的,应该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则犯罪嫌疑人能出来。如果证据充分,有犯罪事实的,机关可以将案件移送,会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