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归属于婚前财产或父母财产,安置房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夫妻双方产权份额存在差异,需重视所有权较多的一方,给予相应补偿;对于父母财产情况,夫妻双方所占份额较少,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法律分析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通常在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通常在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拓展延伸
婚后拆迁房产权纠纷如何解决?
婚后拆迁房产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就房屋归属、分割或补偿等问题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其次,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此外,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可以提供中立的第三方协助双方达成和解。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重要的是保护自己的权益,遵守法律程序,寻求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
结语
在婚后拆迁房产权纠纷中,解决方式多样。协商是首选,双方可友好协商房屋归属、分割或补偿等问题。如协商无果,可诉诸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调解、仲裁也是可考虑的解决方式。无论何种方式,保护权益、遵守法律程序,寻求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