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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的归属权如何解决?

来源:九壹网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主旨:子女不满2岁时,通常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有不良行为;2到10岁时,判决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已满8周岁时,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1.子女不满2岁的,基本会判决由母亲抚养,除非有证据证明,母亲离家出走,或是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吸毒等严重不良行为;2.子女2到10岁,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3.子女已满8周岁的,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如何保障孩子的权益?

夫妻离婚后,保障孩子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需要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得到稳定和良好的保障。父母应共同商讨制定合理的抚养安排,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其次,孩子的归属权问题需要妥善解决。父母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确定孩子的监护权和探视权,以确保孩子与双方父母保持良好的关系。此外,法律保护机制也应加强,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各界也应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孩子提供心理、情感和教育上的支持,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总之,保障孩子的权益需要父母、社会和法律共同努力,为他们创造一个稳定、安全和有爱的环境。

结语

离婚后,保障孩子权益至关重要。父母需确保稳定教育和生活,商讨合理抚养安排。归属权问题应妥善解决,保持良好关系。加强法律保护机制,维护孩子权益。社会提供心理、情感和教育支持,助其健康成长。父母、社会和法律共同努力,创造稳定、安全、爱的环境,保障孩子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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