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公司债务 按照 公司清算程序 来处理。 《 公司法 》首先规定,公司被吊销 营业执照 属于公司解散的原因,并要求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股东组成 清算 组进行清算。 同时清算责任是股东在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后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且此项义务属于全体股东,与股东的持股比例及是否实际控制公司无关。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 工资 、 社会保险 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 债务 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 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