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保跨省转移的办理手续如下:
1、参保人向社保局申请迁出,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入;
3、现参保地同意接收的,出具接收函;
4、原参保地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个益记录管理办法》 第十条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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