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及注意事项:当事人不服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向上级申请再审,但不停止执行。再审申请人应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包括自然人或法人的基本情况、再审事由、具体诉讼请求、证据等。另外,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原审证据复印件、支持申请再审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分析
对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为便利当事人申请再审,提高人民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效率,现将申请再审的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
(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名称;
(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7、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结语
申请再审需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申请人可向上级提出再审申请,但不影响法律文书的执行;2、再审申请人为再审申请人,对方为再审被申请人;3、再审申请应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再审的要求;4、再审申请应基于《民事诉讼法》列举的事由提出;5、再审申请书应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提供案件及信息,列明事由、请求及事实、理由、证据;6、再审申请书需注明受理信息,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日期;7、除再审申请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