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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探视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来源:九壹网

不给探视权的后果:探视权人可以申请对直接抚养方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并让其将孩子带至约定地点,让探视权人履行探视权。如果其拒不协助的,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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