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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的口供是否可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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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强奸案件,在这个时候是不能够进行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强奸未遂就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没有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的话,才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强奸未遂也应由机关立案侦办,并依法由提起公诉。强奸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家属告强奸罪还可以协商吗?

家属告强奸罪后,双方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但是对于刑事部分,一经立案就要依法追查到底,受害者告犯罪嫌疑人强奸,犯罪嫌疑人可以和受害者协商争取对方的谅解,但谅解了也不能撤销案件,只能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强奸未遂报案有时间吗

强奸未遂是指女性遇到男人强奸自己但因自己及时挣脱,对方并没有成功。强奸未遂的追诉期,应当根据案件情况而定,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已经立案,就不存在追诉期,永远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年后还可以告强奸吗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虐袭、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让自己获得快感的一种行为。被强奸一年后还没有过损失时效,可以告强奸,但最好是留有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警方很难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强奸未遂受害人可以撤案吗

如果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即使被害人要求撤案,也不会撤,因为刑事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不取决于被害人是否愿意追究,这是国家的公权力。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对女性实施了强奸行为,即使未遂,机关也会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未遂立案可以撤吗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不过女方可以不再追究男方的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董国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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