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税法规定计算的,包括减除费用、税前扣除、加计扣除等,而不是企业利润总额。企业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经营取得的全部纯利润,即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和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所形成的总利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依照本法 分别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法定税率计算出的数额。 这说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并非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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