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管辖范围
中级人民主要管辖下列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一个是:重大涉外案件;第二个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三个是: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区里有中级人民吗
您好,具体什么案件
中级人民管辖范围是什么
根据诉讼案件类型不同,中级人民管辖范围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民事诉讼法》第十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2、《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3、《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中级人民管辖哪些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管辖的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是指案件的影响超出基层的辖区,在中级或中级以上辖区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类:(1)、海事、海商案件,此类案件由海事管辖,目前已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海事均为中级,他们的受案范围由最高确定;(2)、专利纠纷案件,具体包括专利行政案件和专利民事案件,专利民事案件包括专利侵权、转让专利权、专利许可使用等引起的纠纷,专利民事案件由省级所在地的中级及青岛、大连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管辖;(3)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
中级人民管辖案件有哪些
中级人民管辖案件是:1、危害、恐怖活动案件;2、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 该内容由 庞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