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进行伤残评定所产生的费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支付,在要求赔偿时可以要求这部分的数额。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一、交通事故颈部损伤伤残怎么鉴定
交通事故造成颈椎受伤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的程序: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当事人委托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发生车祸该怎么调解
1、参与人员:
(1)当事人方面:
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交警方面: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主持调解。
2、调解程序: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3、调解时限: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4、调解结果:
(1)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转交的,交通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2)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原因。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