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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赢后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来源:九壹网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

申请了强制执行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有: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欠款多少金额可以强制执行,欠款多少钱能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无论多少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偿还、申请强制执行的。

出具判决书之后依然不执行的,就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欠多少钱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对申请强制执行的欠款金额没有具体规定。

申请了强制执行对方仍不赔偿怎么办

申请了强制执行对方仍不赔偿的,解决方式如下:

1、去催促负责执行的法官,同时积极查找对方财产的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以便于执行。

2、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财产,执行法官也没有办法,你方只能申请中止执行,待以后任何时候发现他有了财产时,可以随时向申请恢复执行。

3、如果对方是真有财产、却拒不履行判决:应当可以拘留对方、也可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将对方移交追究拒不履行判决罪,可以判刑、让坐牢的:拘留或是坐牢后,对方还得执行。

4、如果是在对方有财产、有能力执行时却不尽责执行:可以找领导或是的纪检部门反映,在超过6个月未采取执行措施的,可以向该的上一级申请提级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该内容由 文永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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