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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无过错方有权申请损害赔偿吗?依照民法典如何?

来源:九壹网

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因过错方的行为破裂,非过错方可要求赔偿损失和抚慰金。过错行为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法律分析

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因为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破裂,而过错方向非过错方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的一种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拓展延伸

离婚中的无过错方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在离婚中,无过错方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无过错方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例如,如果离婚是由于对方的婚姻不忠或虐待行为导致的,无过错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申请经济补偿。此外,离婚无过错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了较多经济支持或贡献,也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然而,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包括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因此,如果您是离婚无过错方,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离婚中的无过错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例如,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然而,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包括双方财产状况、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建议离婚无过错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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